僑生得自願報考本校轉學考試。惟需留意:
一、經入學學校以操行不及格或因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致遭退學者,以及因違反本校校規勒令退學或操行不及格退學者,不得報考本校轉學考試。
二、以僑生身分報考本校轉學考試者,必須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始以僑生身分登記,轉學考試成績不予優待。
三、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僑生不得報考本校四技進修部各系,但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