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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工作年資證明相關規定為何?

解答:
•  任職單位係以有合法營利事業登記者且可取得任職證明(及印信)為限。
•  無法向原任職服務單位取得認證印信時,另附扣繳憑單或繳稅證明(請自行向國稅局申請)
    或勞保證明(請自行向勞保局申請)之考生,所附證明文件內容應包含服務機關名稱及服務起迄時
    間等完整資料,
以供相關單位進行審查。
•  倘因自行提供之證明內容不齊全無法進行審查者,後果請考生自負,敬請見諒。
•  報考人申請之工作年資證明若另有其他用途,請自行備妥所需份數,
    且仍需依簡章規定檢附工作年資證明書及在職證明書正本寄至本校。
•  工作年資是否符合各所相關規定,請逕洽各所分機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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