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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9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解答:
依據109學年度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簡章,「多元學習表現」(含「競賽」、「服務學習」、「日常生活表現評量」及「體適能」等四個「分項目」)、「技藝優良(如適用)」、「弱勢身分」、「均衡學習」、「適性輔導」等五個「主項目」係由就讀國中提具證明,非應屆畢業生請至原畢業國中辦理。
有關積分採計方式未盡事宜,請逕洽109學年度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委員會07-8069141 或 https://s5.nkuh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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